鄭秀玲反服貿的一大理由是中國人民會大量長期待在台灣。相關說法充斥她的投影片與演說。我就舉以下兩份文件為例

  1. 2013.07.25 版本
  2. 跟下面網址的第四份投影片
    http://taiwanlovetaiwan.blogspot.tw/2013/12/showling.html

鄭秀玲說

在第一份投影片24頁中她提到

"我法規明定中國企業投資台灣只要二十萬美元以上,即可申請二人來台,且每增加投資五十萬美元,則可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跟各國的技術移民限制相較,台灣的限制明顯寬鬆。表面上只有「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及「專家」等可來台,但有許多漏洞可鑽。由於無專長限制,加以總居留期間無上限,將成變相移民管道。"

在第二份文件14頁她更直接省略條款直接結論,

"這次協議,我方對自然人的移動相當寬鬆。開放中國員工跨國企業調動內部人員來台初次可停留三年,展延次數無限制。有許多漏洞可鑽。加以總居留期間無上限,將成變相移民管道。將導致大量中國人長期居留在台灣,搶食我就業機會。"

我的討論

(1) 光是比對這兩個版本你就可以看到他如何扭曲真相。第二份比較新的投影片乾脆把20萬美金等限制都忽略不提。

(2) 她的第一份版本是真實的條款但是接下來的推論嚴重錯誤與扭曲事實。在第一份投影片中的第25頁她跟技術移民比較做一個表格,使得一般人看起來覺得台灣的條款最寬鬆。以下是鄭秀玲的投影片。

(2-1) 首先,台灣政府開放的是工作證,不是移民。就算我同意鄭秀玲說那些人會永遠待在台灣。跟別國比較的時候也應該比較的是持有工作證的外國人,不是技術移民。我住過美國跟新加坡在這兩個地方要取得工作證比服貿條款寬鬆太多了!基本上只要找到工作,公司就會幫你辦工作證。所以對於有專業技能的大陸留學生移民美國新加坡是很容易的事情。

(2-2) 就算要跟移民比較,也該跟一般工作移民比較。她還加碼扭曲跟最困難的直接移民條款比較,而不是跟一般靠工作取得的移民比較。在美國,我認識很多大陸教授變美國公民,如果是研究醫療產業符合美國國家利益,可以很快就變公民。其他專業人士例如教授工程師也可以在3-5年拿到綠卡,要變公民有點難跟久但是不需要高額財產。大陸人移民美國還可以靠依親。更不要說相當開放的新加坡走在馬路上你可以看到超過10%以上的大陸人。我任職的新加坡國立大學的大陸學生很多都有"綠卡"。大陸人要移民新加坡不需要交很多錢,也比移民美國容易很多。其實有點國際觀的人就知道,台灣是大陸人最不容易進入的。在這裏,我暫不評論大陸人進入台灣居留的好壞,我只要強調鄭秀玲意圖誤導民眾以為服貿後台灣讓大陸人居留很容易,比美國都容易。事實是就算有了服貿開放,台灣還是大陸人最不容易取得居留權的地方。

(2-3) 鄭秀玲接下來更扯了。我不知道她那裏看到1000萬新幣跟2000萬新幣的數字?事實是150萬新幣。你可以參見新加坡的網站1 網站2我願意善意的幫她說那是學生助理抄錯了。新加坡很開放,有很多不同的移民方案,要求有高有低,也許她們去抄到很特殊的移民條款。根據那個網址,新加坡如果是技術移民,其實只要求月薪2000SGD即可申請。1.5百萬新幣的是創業人士例如王泉仁等等富豪。

同時,鄭秀玲的這個錯誤會讓人懷疑她投影片上其他國家的條款的正確性。比方說日本只要投資5萬美金就可以移民?(新幣一千萬約等於800萬美金)。新加坡對外國移民比日本開放多了,日本如果只要五萬不是早塞滿外國人尤其中國人或台灣人? 英國也有點怪怪的,通常法律條文會有一個明確的數字,怎麼會出現100-1000萬英鎊以上?邏輯上到底是100萬以上還是1000萬以上? 由此你可以看到鄭秀玲的投影片品質之拙劣。

 

(3) 接下來,我可以討論鄭秀玲的推論。在26頁上全部都是沒有根據的推論。

鄭秀玲的第一點說"由於我國大多允許中國企業可跨境提供服務,因此他們不一定要來我國設立商業據點,在台提供的就業機會將不如預期的多。"
這句話邏輯上是假設,沒有證據。如果是事實,不是不用擔心勞工失業嗎? 而且鄭秀玲這句話是默認只要大陸公司有來投資就會創造就業機會不是嗎?

鄭秀玲的第二點說"至於技術上無法跨境服務,一定要來我國設立商業據點的中國業者,因語言文化相近、資金充裕,將嚴重威脅本地的弱勢產業,如美容美髮業、汽車維修業等,進而引發倒閉潮,造成大量失業。"
我們就根據她舉的例子來討論。大陸人來開設美容美髮業、汽車維修業等就一定可以贏台灣企業嗎? 尤其美容美髮我看不出優勢,是台灣比較有優勢吧? 汽車維修也沒有一定大陸人吧?尤其開車大多是男性,男性又比較多政治立場綠營的客戶就不一定會去大陸修車廠了。我相信有大陸人有優勢的產業,但是她既然要反服貿就應該舉像樣一點的例子吧?
鄭秀玲的第三點又用CEPA的對香港的影響來危言聳聽。你可以參考我前一篇文章的詳細討論。學術研究跟香港客觀的統計資料都顯示香港簽自由貿易協定是對香港有利的。


(4) 她27頁上的推論也是完全主觀推論連舉例都沒有。

鄭秀玲說"(1)中國業者若來台與我業者合資而擁有六千名員工,則並未創造六千個新工作機會。"

這句話本身邏輯就是錯的。重點是陸資有沒有開新店面,新公司據點或是新工廠,而不是資金是否有台灣合資。
我可以舉俏江南或任何小商家為例。只要有新餐廳就算背後股東有台灣人,台灣服務生就是新的工作機會!!!

鄭秀玲說"(2) 若中資來台是新設公司,也很可能透過低價傾銷等惡意競爭手法壟斷市場或造成其他本地同業倒閉,如此一來,總就業機會不會增加。"

"也很可能透過低價傾銷..."你可以看到是假設語氣。而且如果是法律上所謂的傾銷,我們政府可以判違法加以罰款。陸資來台未必就會低價競爭。她如果要這樣指控陸資就該舉出具體一點的例子跟證據。如果陸資是跨國餐飲來台,很可能會走中高價路線,因為台灣低價市場很競爭本來就不好賺

我同意如果陸資來台灣開一間公司造成另一間公司倒閉,那麼總工作機會一樣,那有可能對台灣整體都是不利的。但是陸資來台設立新公司的過程有"投資"會創造就業機會。比方說開餐廳要裝潢師傅等等的。另一方面,公司競爭會使得價格下降或產品品質上升,台灣消費者會得利這部分的好處不能忽略。另外一面就是台灣公司也可以去大陸開公司取代大陸的公司搶市場。這就是自由貿易好處的一部分。換言之,我同意服貿會對有競爭優勢的一方比較有利。台灣當然不是所有產業都輸中國也不是都贏,一定有得有失。

鄭秀玲說"(3)更何況大陸商務部長陳德銘於2010年曾呼籲,陸資登台應等一等,待簽完協議後再說,就是要故意等我們大幅開放後,再大舉入台。我政府竟然還一直拿此被中國操控後的投資表現,愚弄國人。"

受過經濟學訓練的人就知道這段話本身邏輯跟就業機會無關吧? 如果晚點進來大陸公司可以省一點稅負,他們等開放再一起來有什麼不對? 分析這段話的邏輯,鄭秀玲明顯就是有偏見,直接假設陸資就是十惡不赦的壞事,鄭秀玲明顯就是在煽動恐中跟反中的民眾,寫的東西完全不是經濟學。

arrow
arrow

    黃克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